一、起草背景
我區現有特困供養人員270名,其中集中供養特困人94名,分散特困人員176名,主要分布在陽廟鎮、蘇家作鄉、寧郭鎮和文昌街道,占全區特困供養人員的95.9%。且大多數人員為2012年區劃調整前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身份。2012年以來,全區對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沒有出臺過規范性文件。
按照《河南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豫政〔2016〕79號)、《河南省民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民〔2021〕7號)、《焦作市民政局 焦作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特困供養服務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焦民〔2022〕68號)、《焦作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特困人員照料護理工作的通知》(焦民〔2022〕40號)、《焦作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特困供養人員喪葬管理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今年市委機動巡察組在我區巡察時發現的特困供養機構管理不規范問題,以及全省開展的養老服務機構擠占挪用特困供養服務對象生活費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起草《焦作高新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管理辦法》。
二、起草過程
此次文件起草工作,我區按照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由民政中心牽頭,征求了區直有關單位意見,經過會議研究,報區分管領導審閱。目前,該《決定》已按程序經示范區管委會辦公室印發執行。
三、主要內容
《焦作高新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管理辦法》共分十二個部分,包含責任主體、供養范圍、申請及受理、審核確認、終止救助供養、供養形式、供養內容、供養標準、資金保障、供養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和附則等內容,涵蓋了特困人員申請、認定、供養形式及標準、終止救助供養全部環節,規范了供養服務機構的日常管理和資金使用方向,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操性。
四、預期效果
《焦作高新區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管理辦法》實施后,將進一步規范我區特困人員認定工作程序,將惠及更多無人贍養的老人、生活困難的殘疾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等困難群眾,兜準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同時,將進一步加強特困供養服務機構規范化管理,提升特困供養服務機構管理服務水平,維護特困供養對象的合法權益。
五、后續影響評估論證
在后續工作中,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可能出現以下影響:
1.規范機構管理。按照《辦法》規定,強化兜底保障職責健全崗位責任、消防安全、食品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供養經費專款專用。
2.提升服務質量。合理配備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護理服務人員,保障和維護好特困人員吃、穿、住、醫、護、葬等基本生活權益,真正實現特困人員“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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