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高新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施保、分檔救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焦作高新區管委會
2024年7月26日
高新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類施保、分檔救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救助水平,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政〔2014〕92 號)精神,根據焦作市民政局《關于印發〈焦作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焦民〔2018〕327 號)、《焦作市民政局 焦作市財政局關于調整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焦民文〔2024〕41號)等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根據《焦作市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按照農村低保對象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困難原因、剛性支出等實際情況,在實施差額補助的基礎上,實行農村低保家庭精準分類施保、分檔救助,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更加科學、合理的確定農村低保對象類型及救助金額,提高農村低保保障和管理水平。
二、分類施保的認定
按照農村低保對象的家庭結構、成員身體狀況、致困原因、困難程度等實際情況合理分類定檔,具體劃分為A、B、C三個類別五個檔次的保障類型。
(一)A類救助對象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家庭:家庭主要成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且因患病有長期性醫藥支出,生活常年陷入困難的家庭。
(二)B類救助對象分為兩檔。一檔:家庭主要成員因重度殘疾或患重特大疾病等原因,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有關規定的比較困難家庭;二檔:家庭成員中被認定為重癥慢性病,導致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有關規定的比較困難家庭。
(三)C類救助對象分為兩檔。一檔:家庭遭遇突發性困難造成家庭人均收入暫時性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一般困難家庭。二檔:一般困難家庭中勞動能力低下人員。
三、分檔救助標準的核定
按照《焦作市民政局 焦作市財政局關于調整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焦民文〔2024〕41號)通知,2024年7月1日起焦作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550元,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260元。根據農村低保對象類別實行分類核定,其中A類550元/人/月;B1類360元/人/月,B2類315元/人/月;C1類262元/人/月,C2類240元/人/月。各鄉鎮(街道)要結合本轄區低保救助的實際和特點,認真安排部署低保分類施保、分檔救助工作,對現有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排查復核,嚴格按照農村低保對象分類施保認定標準,重新認定保障對象,扎實做好在保對象待遇標準界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低保分類施保、分檔救助是通過精準核算、實現精準救助,對現有農村低保制度進行的一次重要改革,也是精準救助工作的要求。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結合工作實際精心組織,科學調度、周密安排、抽調精干力量,將低保分類分檔救助工作擺在當前社會救助工作的首要位置,完成分類分檔救助的要求,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二)確保工作質量。各鄉鎮(街道)要把推行低保分類施保、分檔救助與提標工作有效結合起來,對在冊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核查,按照低保對象家庭結構、成員身體狀況、致貧原因、收支對比狀況等實際情況進行科學分類,按A、B、C三類做好分類分檔,核定后做好長期公示和動態管理工作。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鄉鎮(街道)要廣泛宣傳農村低保分類施保、分檔救助的必要性以及低保審核確認程序,提高政策知曉率。要公開政策咨詢和投訴舉報電話,增強工作透明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指導。區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社會救助相關政策法規,加強工作指導,加強動態管理,對基層發現的問題和反饋的困難及時解決,堅決防止“人情?!?、“關系保”。如有違規違紀情況,嚴格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
農村低保對象同時符合以上分類保障多種條件的,按照其中最高一項執行。調整農村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2024年7月1日起執行。如遇焦作市民政局下發新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隨新標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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