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焦作高新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焦作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焦作高新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為推動全區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認真落實國家、省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扛穩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守住法律法規、環保標準、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個底線”,把好準入關、執法關、督察問責關“三個關口”,聚焦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持續發力、久久為功,推動全區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奮力譜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焦作高新區新篇章。
二、主要目標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質量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到2025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66.5%,重污染天數比例不高于1.5%;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斷面水質達到市定目標,劣V類水體和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美麗焦作建設取得新成效。
三、重點任務
(一)空氣質量提升進位行動
1.推進空氣質量排名進位。要充分認識改善空氣質量的重要意義,制定本地區改善空氣質量工作方案,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到2025年,在全省縣(市、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穩步提升,逐年進位1個名次(以2022年全省排名為基準)。(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各鄉(鎮)街道,各有關單位配合落實)
(二)交通運輸清潔行動
2.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制定新能源汽車替代激勵政策,除特殊需求的車輛外,全區黨政機關新增、更新公務用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載貨汽車(含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物流車)、郵政用車、環衛車、巡游出租車和接入平臺的網約出租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2023年至2025年全區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比例分別達到30%、60%、100%。國有企業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六貨車運輸,廠區內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鼓勵物流車、市政環衛車、渣土運輸車等優先采購使用燃料電池汽車,有序推進中重型貨車等純電動、氫燃料電池示范和商業化運營。(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牽頭,區經濟發展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城鄉建設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招商融資促進局、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財政局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3.加快推進“公轉鐵”。以推進大宗貨物運輸方式轉變為方向,配合市級推動大宗貨物中長距離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企業、新建物流園區規劃建設鐵路專用線的工作。大力推進多式聯運發展,以現代物流樞紐建設為重點,加快集裝箱場站和多式聯運中轉等設施建設。(區經濟發展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牽頭,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招商融資促進局、自然資源規劃和建設局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三)能源綠色低碳發展行動
4.持續優化能源結構。有序關停整合30萬千瓦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合理半徑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加快實施“氣化鄉村”工程,到2025年,全區城鄉燃氣管網到村覆蓋率達到95%。統籌推進風能開發利用,有序推進分布式光伏項目。2023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9.5%以上;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10%以上;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11%以上。(區經濟發展局牽頭,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供電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5.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推動耐火材料、鑄造等行業爐窯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加快淘汰不能實現超低排放的燃煤鍋爐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窯爐;在不影響民生用氣穩定、已落實合同氣源的前提下,穩妥有序引導以氣代煤。2024年,全區基本完成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清潔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園區(集群)集中供氣供熱、分散使用的方式;到2025年,現有使用的高污染燃料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等工業爐窯改用清潔低碳能源,完成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新型煤氣化工藝改造。(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經濟發展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牽頭,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四)工業行業升級改造行動
6.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強化臭氧和PM2.5協同控制,推進磚瓦窯、耐材等行業深度治理,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污設施處理能力、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著力解決揮發性有機物突出問題。加強對企業的服務和指導,幫助企業合理選擇超低排放改造技術路線,協調解決清潔運輸等重大事項。(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區經濟發展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7.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開展耐火材料、鑄造、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行業排查及分類治理,從生產工藝、產能規模、能耗水平、燃料類型、污染治理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明確整治標準,制定“一群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切實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境治理水平。推行產業集群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立按效付費、第三方治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新機制,整體提升產業集群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推動產業集群健康發展。(區經濟發展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按分工負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8.開展綠色化升級改造。加強行業綜合治理,促進行業轉型升級。落實“一企一策”,加快城市建成區、人群密集區重污染企業和河道沿線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關停退出。推進耐火材料、煤電、建材等產業綠色、減量、提質發展,開展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深化綠色制造工作,爭取更多企業進入新創綠色制造名單(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經濟發展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按分工負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9.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全區重點工業企業完成物料運輸、生產工藝、堆場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實現“五到位、一密閉”:生產過程收塵到位,生產工藝產塵點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不能有可見煙塵外逸;物料運輸抑塵到位,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運輸采用密閉皮帶、密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方式,汽車、皮帶輸送機等卸料點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廠區道路除塵到位,路面實施硬化,定時進行灑水清掃,出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裸露土地綠化到位,廠區內可見裸露土地全部綠化,確實不能綠化的盡可能硬化;無組織排放監控到位,因企制宜安裝視頻、空氣微站、降塵缸、TSP等監控設施;廠區內貯存的各類易產生粉塵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閉,禁止露天堆放。(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10.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產能。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以及省、市最新要求,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將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高、治理難度大以及產能過剩行業的工藝和裝備納入淘汰范圍,實施落后產能“動態清零”。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經濟發展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應急救援保障中心、市場監管分局按分工負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五)黑臭水體消除行動
11.推進黑臭水體治理。鞏固提升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長效機制。完成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及達標期限。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聯通、生態修復等措施,優先治理納入國家、省級監管清單的農村黑臭水體,實施“拉條掛賬、逐一銷號”。2023年,影響地表水斷面所在河流水質的黑臭水體全部消除;2024年,城市建成區、納入國家監管和省級監管清單的農村黑臭水體基本消除;2025年,持續鞏固治理成效,確保“長治久清”。(區城鄉建設服務中心、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區經濟發展局、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12.提升城鎮污水處理成效。加快推進大沙河南新城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進度。2023年,場站主體及管網工程開工建設;2024年主體工程基本完成;2025年,全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基本實現污水“零直排”,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分別達到98%。(區眾惠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牽頭,區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城鄉建設服務中心、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六)美麗河湖建設行動
13.建設美麗河湖示范區。按照“持久水安全、優質水資源、宜居水環境、健康水生態、先進水文化、科學水管理”標準,開展美麗幸福河湖建設,以建促治,恢復河暢、湖清、岸綠、景美的河湖環境。積極參與國家“美麗河湖”優秀案例征集活動,爭創國家級美麗河湖。開展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完成全區主要河流排污口排查、80%入河排污口溯源及30%整治任務;2024年,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及70%整治任務;到2025年,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建成科學、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體系。(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牽頭,區城鄉建設服務中心、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14.加快重點河湖保護治理。以新河、大沙河、蔣溝河為重點,謀劃建設水污染防治工程項目和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推動河湖水生態功能恢復。保障重點河湖生態基流,制定水量調度方案和調度計劃,實現“有河有水”,建立科學可行的上下游水資源調度機制,配合推進大沙河公園提質升級,實現“河湖與城市共呼吸”。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生態設施,將處理達標后的尾水進一步凈化改善后,作為區域內生態、電力企業用水,并納入區域水資源調配管理體系。到2025年,重點河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達標率達到90%以上。(區經濟發展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生態環境服務中心、財政局、城鄉建設服務中心、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七)南水北調水質安全保障行動
15.加強南水北調水環境保護。以環境整治、污染防治為重點,深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沿線突出環境問題和風險隱患排查,加強監測預警、風險防控、應急應對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河長+檢察長制”管理水平,確保“一渠清水永續北送”。2024年,完成保護區內13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常態化監管。(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陽廟鎮、蘇家作鄉配合落實)
(八)土壤和地下水環境保護行動
16.推動重點監管單位規范化監管。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及時向社會公開。依法將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法定義務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定期開展隱患排查、自行監測。實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項目。2024年,對2021年已完成隱患排查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完成一輪隱患排查“回頭看”。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土壤污染隱患,持續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17.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針對存在的受污染耕地編制安全利用方案,依據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等結果,鞏固完善替代種植、農藝調控和調整種植結構、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落實耕地土壤污染預警制度,定期開展嚴格管控類耕地監管。探索符合實際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確保全區每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5%以上。(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牽頭,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財政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18.保障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加強重點建設用地供地前聯合監管。鼓勵采取“凈土收儲”“凈土供應”或“環境修復+開發建設”等模式。加強關閉搬遷企業地塊風險管控。強化風險管控和修復工程監管,污染土壤轉運實施聯單制管理,防止非法轉運處置。加強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監督管理,確保全區每年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配合開展地下水環境調查和風險管控。配合市級有序開展重點污染源及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3年,配合市級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分;2024年,配合市級完成焦作市平原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二期)項目。(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區經濟發展局、自然資源規劃和建設局、城鄉建設服務中心、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20.扎實開展新污染物治理。2023年,配合開展全市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環境風險優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到2025年,根據全市高關注、高產(用)量的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篩查結果、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體系工作流程以及市級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經濟發展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財政局、城鄉建設服務中心、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衛生健康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21.持續開展危險廢物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利用處置和環境風險防范“三個能力”,推動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有序推進危廢監管信息化建設,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和收集轉運等過程監管。(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區公安分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等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九)農業綠色發展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
22.加強農業節水和面源污染防治。推廣節水技術,完善節水措施,全面提高糧食生產節水灌溉能力,推進農業現代化。集約利用地下水資源,嚴厲打擊違法取水行為。深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種養循環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2023年,全區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達到52%以上,三大糧食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5%以上,依法依規對禁養區域畜禽養殖場實施取締,現有畜禽養殖場要保證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的正常運轉,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3%以上,基本實現農膜全面回收利用。(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牽頭,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23.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學習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扎實開展農村人居環境集中整治行動,鞏固“六清六治”成果,推進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健全村莊環境衛生常態化保潔制度,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加快構建“區管委會主導、法人主體建設運維、部門監管、村民參與”治理體系。2023年,鄉鎮政府駐地3座污水處理設施全部正常運行;2024年,依托城鄉污水治理一體化項目,力爭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到2025年,全區生活污水治理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區眾惠水務投資有限公司、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十)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治行動
24.抓好突出問題整改。強力推進中央、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生態環境部監督幫扶等反饋問題整改,適時組織“回頭看”,確保問題徹底整改到位。(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經濟發展局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25.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問題發現、交辦、督辦、整改閉環工作機制,以工業企業違法排污和數據造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不到位、“四水四定”落實不嚴格、“兩高”項目盲目上馬、侵占文物古跡等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排查整治,杜絕問題反復出現。(區經濟發展局、自然資源規劃和建設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城市管理綜合服務中心、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科技和工業信息化中心、城鄉建設服務中心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十一)環境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26.全面提升監測監控能力。健全環境質量監測體系,完善監測網絡。推動涉VOCs、總磷、總氮、重金屬等大氣環境、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并載入排污許可證,加強排污單位在線監控設施監督管理和現場檢查,監督、指導污染源在線運維單位提升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依法打擊在線監控設備不正常運行和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區公安分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分局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27.持續提升監督執法能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持續開展執法大練兵活動,建設執法實戰實訓基地。開展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機構規范化達標創建活動,2024年,生態環境執法機構大氣、水等領域常用執法裝備達標;到2025年,生態環境執法機構裝備標準化建設全面達標。(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區財政局參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28.鞏固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完善全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健全環境應急隊伍,建立環境應急物資信息清單,完善重點河流“一河一策一圖”環境應急響應方案。加強跨界河流環境應急聯合會商和信息通報,動態更新聯防聯控信息,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合演練。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一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專班負責、專班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密切合作、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夯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部等18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相關貫徹落實措施,主要負責同志親自負責、親自推動,現場解決問題,確保工作落地落實。
(三)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環保信用評價、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保護司法聯動、環境公益訴訟等制度。財政持續支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
(四)強化宣傳引導。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培訓,支持生態文化作品創作,繁榮生態文學。強化新媒體運用,充分發揮環保志愿者作用,通過政策宣講、科學普及、能力培養,廣泛發動群眾,推動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五)狠抓工作落實。區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牽頭制定大氣、水、土壤三大攻堅戰具體實施方案,分領域細化工作任務和目標要求。加強監督問效,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半年總結、年度考核”推進機制,將本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體系,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時間節點有序推進。
附件:
焦作高新區推動環境質量穩定向好重點任務清單(2023—2025年).doc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主辦:焦作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 承辦:管委會辦公室 Copyright 2001-2024
電話:0391-3563650 傳真:0391-3586618 信箱:sfqxxzx@163.com 地址:高新區神州路 郵編:454000
豫公網安備 41081102000279號
ICP備案號:豫ICP備05026883號
政府網站標識碼:4108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