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辦公室
關于公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
目錄清單的通知》政策解讀
根據《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全面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焦政辦〔2021〕26號)的工作部署,參照焦作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結合各部門梳理情況,編制了《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目錄清單》,現將起草情況匯報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1〕2號)要求以及《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全面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焦政辦〔2021〕26號)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起草過程
為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優化營商環境,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由行政審批與大數據管理局牽頭起草了《通知》主要內容,經過會議研究,報區分管領導審閱后,征求了各鄉鎮(街道)和區直各有關單位意見。目前,該《通知》已按程序經示范區管委會辦公室印發執行。
三、《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示范區實際,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目錄清單進行梳理,請各單位按照職責進行分配、認領。《通知》涉及事項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示范區教體局部分。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學校教師名單及相關資格證書;資信情況說明。
2.示范區人社局部分。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企業經營執照及復印件、參保人員花名冊及復印件;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實施方案;實行非標準工時制的人員花名冊;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公會組織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實施方案的書面意見(紀要)及公示情況的報告;失業登記。
3.示范區衛健委部分。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
4.示范區市場監管局(示范區工傷分局)部分。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5.示范區民政和退休軍人事務局部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設置養老機構備案書;經營執照。
6.示范區農業農村局部分。產地檢疫合格證。
7.示范區城市管理局部分。挖掘城市道路許可,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8.示范區宣傳部部分。可移動文物認定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不可移動文物認定營業執照或有效身份證件;文化志愿者備案身份證。
9.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分。施工現場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建設單位應當提供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有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住宅質量保證書;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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