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國土建設環保局
關于擬作出焦作市展達塑業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個瓶坯、瓶蓋項目環評文件批復決定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焦作市展達塑業有限公司年產500萬個瓶坯、瓶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反饋我局。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2日)。
電話:0391-3561297
聯系人:王磊
通訊地址:焦作市示范區管委會B317(4540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500萬個瓶坯、瓶蓋項目
建設單位:焦作市展達塑業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文昌街道中原路中段南段
項目概況:焦作市展達塑業有限公司利用現有閑置已建成廠房建設年產500萬個瓶坯、瓶蓋項目。項目投資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7萬元。
運營期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措施:
1、廢氣。塑化、注塑成型廢氣集氣罩集中收集后經UV光解催化凈化器處理后經15米排氣筒排放。外排廢氣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中的建議值要求。
2、廢水。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經現有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施肥,不外排。生產過程中的冷卻水設置依托現有循環水池和冷卻塔處理。。
3、固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置。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袋、不合格產品和廢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固廢暫存間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2013年修訂)的相關要求進行建設管理;機械設備定期維護產生的廢潤滑油屬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部門處置。危險廢物暫存間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規定進行建設,做好“三防”措施,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聲。項目中使用的注塑機、壓蓋機等高噪聲設備采取室內布置、減震基礎等防治措。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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